服务项目 |
劳动关系协调员,劳动关系协调员资格证,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证 |
面向地区 |
全国 |
苏州落户政策,苏州人才引进新政策:二、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,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:
(一)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;
(二)本科学历、中级技术职称、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,年龄不超过45周岁。
三、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三级,年龄不超过35周岁,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(不含补缴)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,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。
目前苏州和昆山适用同样的人才引进政策。昆山落户政策,昆山人才引进政策
职业定义:
从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、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和劳动规章制度制定、劳动合同管理、 参与集体协商、劳企沟通、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等工作的人员。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/ 技师:
(1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 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 年(含) 以上。
(2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 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 的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 年(含) 以上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ꎬ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 年(含)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