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康管理师是指从事个体或群体健康的监测、分析、评估以及健康咨询、指导和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等工作的人员。
年龄要求:技师37岁以上,二级技师31岁以上,三级24岁以上。视批次而定。
职业等级
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,分别为:三级健康管理师(技能)、二级健康管理师(技师)、健康管理师(技师)。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工:
(1)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。
(3)取得符合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(4)取得本或相关的技工院校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(5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,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(6)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或相关的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二级/技师: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(2)取得符合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,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(3)取得符合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(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(4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的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。
(5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、技师班学生。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/技师: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(2)取得符合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,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(3)取得符合对应关系的职称(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